很多人發現視力下降時,會第一時間到眼鏡店配鏡,但配鏡,不但不能矯正視力偏差,反而會讓眼睛,可怕是會導致視力下降,產生眼睛痠痛、、視物、變形、頭暈、噁心症狀,損害眼睛。
發現視力下降,做法是:及時到專業眼科醫院進行檢查,先醫學驗光,科學配鏡。
視力下降,要到醫院
眼鏡商品,而是一種矯正視力醫療器械,而專業“醫學驗光配鏡”是一個複雜醫療過程。
不管近視眼鏡是老花鏡,不管框架或隱形眼鏡,要選配一副適合自己眼鏡,達到視力、用眼目的,需進行醫學驗光。充分考慮患者年齡、眼習慣、主視眼、瞳高瞳距、眼位、調節力諸多診斷指標,專業驗光師來患者驗光、檢查,配戴者實際狀況“量體裁衣”,出具科學處方,驗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眼鏡,讓眼睛達到既看得、看得、看得絕佳視覺效果。
眼壓檢查:檢查眼壓數據,眼壓判斷是否有存在眼底疾病可能。
眼軸檢查:青少年配鏡時,需要進行患者眼軸長度測量,眼軸屈光度數做,印證屈光度數檢測性。
第一個,屈光和低視力門診
,謝謝
如果檢查散光度數話,到哪一個醫院可以,主要通過驗光檢查。
,這種情況可以做激光手術嗎
驗光屬於檢查項目,不論是眼科還是醫院能做
激光手術之前需要做術前檢查,並不是知道度數可以做
如果各項檢查符合手術標準,可以考慮手術治療
,有什麼後遺症嗎,
激光手術主要是通過削減角膜瓣厚度來改變屈光度,所以手術後避免運動,以免導致角膜瓣兒移位
另外,每個人表現,個別患者會有眩光情況
術後需要避免疲勞用眼,如果度數持續增長,或者是時間眼,還可以出現近視。
如果沒有帶過眼鏡是第一次檢查話,還需要檢查眼底。
如果戴過眼鏡,只是想檢查,更換眼鏡話,需要驗光檢查可以。
,眼科醫院驗光需要多少錢呢
最近發現很多讀者後台留言喜歡去醫院驗光,然後拿着醫院單子跑到眼鏡店配鏡,那麼我們今天來哦聊一下這樣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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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醫院驗光是想法,是專業眼科醫院帶眼視光中心。因為可以測出你視力,可以精準知道度數。
1、要試戴!眼鏡屬於私人定製,醫院拿來單子和度數,醫院試戴一個眼鏡,這樣可以保證你佩戴性。
2、建議跑多家醫院/眼鏡店測試度數準確性,就算是同一個驗光師同一個人驗光,時間去驗光結果可能,不要提是人。但是驗光配鏡一塊,配肯定是要對驗光數據負責。
1、綜合醫院眼科是看病,驗光和配鏡師分開(外包形式)他們驗光度數會,但會你實際眼需求去調整,雖然正確但是,是沒有試戴環節。
2、眼科醫院:是會開具配鏡處方可以試戴如果怕麻煩話直接在那裏配鏡是錯選擇,因為可以直接你調試,不用去找別地方配鏡了,缺點是會,但是安全,會配到不合適眼鏡,同時保證是正品,會有冒牌貨,後有專業售後服務,有保障。
身為眼科配鏡第一線業人員,會接到民眾要求驗光後開立配鏡處方箋,這樣要求,眼科診所會拒絕,因為配眼鏡不能靠驗光度數作配鏡標準,充分考量眼鏡用途、個人職業以及習慣才能有一副需遷眼鏡。
眼鏡是輔助視力工具,不要眼睛遷眼鏡,這是許多眼科及眼鏡行呼籲視力觀念,而主管機關2015年12月18日通過「驗光人員法」眼視光產業建立管理制度,主要保障國人視力及視光師及視光生業權利。
相信二三十歲青年人國小視力檢查集體回憶,老師萬年不變視力檢查表檢查全班,誰檢查出來近視了,自行回家爸媽講,家長帶著小孩去家裡附近眼鏡行驗光、配眼鏡。過去這套流程現今視力保健觀念,哪裡有問題呢?
過去整個配鏡流程沒有眼科醫師及合格視光師參與其中,眼鏡行闆是視光專門醫事教育背景,雖然可能有品質配鏡品質,但因為沒有統一檢驗標準及確認近視及配鏡過程,良莠配鏡環境,間接造就台灣學童居高不下視比率,而整個配鏡過程品質為何如此參差,是因為政府忽視及相關法源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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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光人員法於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4071號令制定公佈,所以驗光人員法位階是法律,驗光人員歸屬醫事人員,醫師、藥師、營養師、護理師及心理師醫事相關人員同為醫事人員,主管機關衞服部。自民國106年開始,國考或是特考[1],未來拿到專業證照才能替民眾驗光,若視光師沒有考取執照繼續病人驗光,會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什麼有些眼鏡行自行驗光而是要求客人到醫院拿配鏡處方箋?因為有些眼鏡行沒有聘請通過國家考試合格驗光師,所以不能可以為客人驗光;或可能眼鏡行不想投資檢驗儀器,沒有儀器無法驗光。
眼科是開配鏡處方箋病人,此很多眼鏡行以及病人諒解,説出處方箋開醫院,不負責任,小兒科會開處方箋病人去藥局拿藥嗎?是自己驗光技術沒信心所以開配鏡處方箋。
這裡需要釐一個觀念,配藥處方箋醫師會指示藥品名稱、類型、單位含量、藥品數量、劑量及用藥指示,合格藥師處方箋指示藥品交給病人。
但若配鏡處方箋電腦驗光驗光度數配鏡,考慮個人差異及眼鏡用途變數,就算戴上眼鏡,還是會發生頭暈、眼睛、無法對焦或視力問題,可能部分眼鏡行會説,眼鏡本來有一段適應期、眼睛要適應、頭暈是!這些是眼鏡藉口,但大眾能夠包容這樣説法!
有合格驗光師眼科診所或眼鏡行配鏡,會進行驗光流程包含:問診、電腦驗光、視機能檢查、雙眼檢查、自覺性驗光、個人需求及職業試戴度數、鏡框建議鏡片及瞳孔定位8個步驟,整個流程需耗時30分鐘,而這些驗光結果並非全部都是可以量化資料,其中包含視光師專業判斷。
反觀,若僅拿電腦驗光驗光度數去配眼鏡,可能會跳過許多檢查流程?而這些省略流程導致配戴眼鏡頭暈、眼睛、無法對焦或視力問題。
此外,可能有人質疑,什麼眼科這些繁複步寫成報告,讓病人拿去配眼鏡呢?因為這些報告健保給付範圍,以上檢查若全部自費,約莫3,000元左右,端賴近視患者意願了。
當病人拿著電腦驗光驗光度數讓沒有合格驗光師眼鏡行照本宣科配一模度數,戴上眼鏡是出現生理上,甚者若因為眼睛行車之間發生糾紛,請問這樣責任誰?
有些眼鏡行説我是眼科開驗光,應該是診所驗光沒驗或是診所驗光程序是,此聲明 EyePlus 驗光程序一切合法,是經由通過國家考試合格視光師驗光,但付費150元數據是驗光度數不是配鏡處方箋,EyePlus 認為這樣數據可以配好一副眼鏡。
EyePlus 專業配鏡,擁有全套配鏡需要儀器,會只做驗電腦驗光,這是什麼我們拒絕開立150元電腦驗光數據作為配鏡處方箋[2],因為EyePlus不會只以這個數據作配鏡,人不是機器,想要看得多、多鋭利是依個人感受,眼鏡是時尚配件之外,是矯工具,診所或眼鏡行合格驗光師會執業經驗建議患者該配怎樣度數鏡片,如果只用電腦驗光數據可以配眼鏡,政府通過驗光人員法意義了。
你嗎?眼鏡跟助聽器,是矯正我們身體輔具,如果眼鏡可以戴得有型戴得增加個人魅力,怎麼不行呢?但是別忘了,眼鏡最初存在意義是矯正身體輔具,這樣邏輯,配了眼鏡而頭昏眼花,豈不是捨本逐末?